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

「愛人」,一個包容的詞彙

在大陸,「愛人」是個很早出現的詞彙,但現在年輕人普遍不用這個詞了。我喜歡這個詞彙,因為它明確地表達出這兩個人的是以「愛」聯繫,除此之外,就沒有包含別的意思了。它無涉法律,亦非關性別。

你不用擔心說出『我昨天和女朋友去逛街』,會招來下面的問題『你們兩個也老大不小了,怎麼不結婚』;你不用擔心說出『我昨天和情婦去逛街』,會招來下面的抱怨『你就這樣把糟糠之妻冷落在家裡,還有沒有良心呀』;你不用擔心說出『我昨天和男朋友去逛街』,會招來下面的問題:『你們誰是零號?誰是一號?』

你可以只說:「我昨天和愛人去逛街」。因為你在乎的是你們兩個的「愛情」關係,而不想理會法律、道德、以及其他世俗的瑣事。「愛人」一詞只確定兩件事:愛與人 … 你「愛」他(她),而且他(她)是一個「人」(不是一條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