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
手指記憶
我一直以來都是使用自己的筆記型電腦,每天帶著它上下班。為了方便攜帶,我的筆記型電腦是10吋的平版電腦,鍵盤特別擁擠,按鍵特別小。在我習慣了這樣的鍵盤之後,我就無法使用一般桌機的大鍵盤了,因為使用桌機時,我的手指移動距離總是不夠,所以老是按到錯誤的按鍵。另外,筆記型電腦的鍵盤空間很小,所以有一些按鍵(例如PgUp)會被配置到不同於桌機鍵盤的位置。
手指對鍵盤的記憶,就是「手指記憶」。正是因為「手指記憶」,我只能依賴我自己的筆記型電腦,無法使用其他人的鍵盤。所以以前上班的公司配給我的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,都被我當成裝飾品,幾乎完全不用的。
幾天前,我終於把用了五年半的筆記型電腦淘汰掉,買了新的筆記型電腦。這次我買了12吋的,鍵盤放大了,於是這幾天我一直深受手指記憶的困擾。今天終於打字比較順一點了。我希望下週我就可以恢復我的打字速度,不然以我現在的打字速度寫文章和寫程式,當個技術作家或程式員,應該是會餓死的。
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
淺談技術行銷
技術佈道師不需要像銷售員一樣,需要擺著笑臉陪顧客喝酒唱歌;也不像前期銷售員一樣,用一大堆花俏的技術名詞蠱惑顧客,但其實對技術一知半解。不管是「銷售員」或「前期銷售員」,他們的工作重點都是對顧客進行「銷售」。
技術佈道師的工作重點,在於宣揚公司產品的理念,他一定要知道產品的過去、現在、與未來,且能對產品的所有技術細節相當熟悉。他工作的重點在於教育潛在的顧客,讓他們瞭解公司的產品,願意嘗試使用。
有些公司會直接找知名的技術專家當技術佈道師,通常效果很不錯(例如以前的Borland / 李維)。具有技術明星特質的人,適合當技術佈道師。
技術佈道師所面對的對象大多是技術人,而技術人通常只對技術好的人服氣,所以技術佈道師必須有很強的技術背景,否則一定會出亂子。另外,由於經常需要演講與寫文章,所以口才和文筆也是必要的技能。如果你也想做這樣的工作,你可以評估一下自己的技術能力、反應能力、口才、文筆是否符合標準。當然在這個社會,任何需要大量接觸別人的工作,能有一張帥臉會是一大加分啦!
2009年2月15日星期日
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
學習MacOS/Objective-C/Cocoa的時機
至於明年(2010),MacOS的走勢比較難預測,因為Windows 7傳聞在2009年底會現身,而Windows 7很可能會受到大家喜愛(不同於Vista的頹勢),這對於MacOS當然會是一種壓力。
不光是在PC市場有斬獲,Apple的iPhone現在在智慧手機市場的市佔率也迅速爬到第四名(落後於Nokia、黑莓、但接近Windows Mobile)。iPhone的線上應用軟體市集大為熱門。
iPhone和MacOS的暢銷,刺激了應用開發的需求。一年多前,Objective-C的需求排行在約50名左右,現在已經在約30名的地方。我認為,程式設計師最好能注意市場的變化。我建議大家可以持續注意Apple的市場表現,並挑選適當的時機投入學習MacOS/Objective-C/Cocoa的程式設計。
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
台灣人在大陸的求職障礙
曾經聽聞某些工作會排斥女人、有色人種、或特定宗教的人,但我沒想到我會敗在我的台灣人身份上。我又不搞恐怖主義,我也不搞獨立,我只搞技術呀!
不過我還是相當感謝為了我的身份而奔走的朋友們,畢竟這種兩岸關係導致的制度問題並不是我們能在短期內突破的。唉!
淺談技術寫作
我在「超完美工作」一文中,提到「技術寫作」一詞,有資訊系的學生來信詢問如何進行技術寫作。收到此郵件,我覺得很高興!因為大多數的IT技術人員都不肯碰技術寫作,要他們寫程式沒問題,要他們寫技術文件簡直要他們的命。所以有人想主動學習技術寫作,難能可貴。
在國內,技術寫作一直是被忽略的主題,我認為,即使是在IT技術書籍作家中,具有技術寫作技巧者的比例還是不高。相反地,國外的IT大公司其實相當重視技術寫作,有時候會公布「Technical Writer」的職缺,這就是專職技術寫作的工作。
技術寫作的幾個基本要求是:
- 很快學會新的技術
- 能和技術人員溝通,主動挖掘技術重點
- 具有流暢且精準的文字表達能力
除此之外,根據所寫的技術文件不同,技術寫作的方式也會有差異,例如:「技術白皮書」、「使用手冊」、「參考手冊」、「快速入門」、「自學手冊」…這些文件的寫作手法、範疇、與編排都是不同的。有些時候,技術寫作所生產的文件,不是最終文件,而是做為行銷等部門的素材,進行二次加工。
如果你有心學習技術寫作,我建議你去看相關的書。在http://www.amazon.com/上面搜尋「Technical Writing」,你可以找到許多本書。或許國內出版社應該引進一兩本翻譯成中文。
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
《經理人月刊》社長來函與我的回覆
蔡先生,您好:
我是《經理人月刊》的社長陳素蘭,謹代表我們雜誌向您致上最誠意的歉意,
蔡學鏞:謝謝社長對此事的關心。我們都是文字工作者,您應該能夠理解我的感受。
對於近日來您來函敝社,指正《經理人月刊》2008年3月號「簡報就像一場秀」這篇文章處理不慎, 有抄襲您在IThome專欄文章的嫌疑一事, 經過社內同仁仔細查證後,我們認為這篇文章確實和您的文章有很多相似之處,
蔡學鏞:確實是如此。但貴刊編輯可不這麼認為,當時我收到的電子郵件回覆,標題是:關於「你所謂的抄襲」,好像這一切是我自己幻想出來的。當時提到:
…乍看之下確實可說本文「參照」了您的文章。然而,相信您也可以明顯看出,我們的作者已經做過某種程度的改寫,絲毫沒有逐字照抄,而是引用您文章中部分的「客觀事實」,例如簡報時間的長短、穿著、營造的氛圍等等,而這些或許在某種程度上,也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了,許多媒體都曾有類似描述…經過個人的消化吸收,再換句話說寫出來,坦白說有時候也很難釐清那「原初的創意及著作權是歸屬於誰了」…編輯台覺得賈伯斯是簡報大師,於是作者透過各種管道找到「賈伯斯與簡報」的文章,因而找到了您的文章。但作者並非僅參照您的文章,同時也參考了相關書籍文獻,然後從中找出最常被諸多媒體共同提及的特點…
我看了上面這一段,氣得立刻開始打聽律師的電話。
近日來經過與該文章作者本人連繫,她也承認有參考您的文章架構和觀察角度,
蔡學鏞:「參考我的文章架構和觀察角度」?我認為不只這樣,抄襲就是抄襲。我希望她能親自對此提出說法並道歉,不能躲在雜誌社後面。
在該篇文章成文時,也因一時疏忽,疏漏註明她所參考和引用的資料來源,確實傷害了原作者您的創作心血與智慧財產, 雖然她本人並無非想惡意抄襲,但此事卻已經傷害到您做為一個文字創作者的權益, 也因此帶來您被冒犯的不快,我們真的覺得非常非常的抱歉!
蔡學鏞:雜誌刊登該文章時,沒有漏標「圖片來源 / 達志影像」,但卻漏標「文章來源 / 蔡學鏞」。這更加讓我不快。
是的,就如同您在部落格上所指正的,今天會發生這樣的狀況,一定是我們的管理工作不夠周延所造成的, 雖然在雜誌內容管理的過程中,核稿人無法看遍坊間所有的文章或著作,小心防範避免這個狀況的發生, 但,我們一定是在對工作者的專業要求和訓練有所不足,這是我們一定要再虛心檢討改進的…
蔡學鏞:謝謝社長。其實你這裡提到的是我在【連環錯】中列出的第二點,這還是比較輕微的。我比較在意的是第一點和第四點。至於第三點,該生氣的應該是陳小姐。
雖然我們都不樂見今天所發生的事情,但,還是要謝謝您的指正,讓我們內部有機會可以檢討與改進, 做為一本幫助台灣經理人學習管理的雜誌,《經理人月刊》本來就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期許和要求的, 未來,無論是在內容的工作流程,或是雜誌品質控管上,我們都會更努力做好每一部份,也懇請您不吝繼續給予支持和指教.
再次代表《經理人月刊》向您表達最誠摯的歉意,
蔡學鏞:謝謝社長。希望貴刊能繼續做出高品質的雜誌,傳遞更多的知識和文化。
夕陽西下是色情片
這麼不實用、又沒有理論價值的東西,還號稱成功率達70%,真是一點都不嚴謹。
夕陽西下,畫面出現很多黃色,會被「定義」為色情片;駱駝在沙漠上行走,會被「定義」為色情片;阿扁掀開衣服,露出鮪魚肚上的319槍傷,大面積露出皮膚,絕對「定義」是色情片;Paris Hilton被用夜視鏡偷拍的性愛畫面,畫面綠綠的,所以「定義」為鬼片。美鳳被偷拍,色調陰暗,所以「定義」為恐怖片。
靠顏色來定義影像內容,太天真了!
REBOL 3.0支援多個平台
http://rebollovesjerry.blogspot.com/2009/02/rebol-30.html
2009年2月9日星期一
~Company()
由於經理、協理、副總經理、總經理全都走光了,所以只好從基層員工舉才升職,而且是三級跳式的升職,例如:助理變成總監,工程師躍升CTO之類的…史上最猛的升職法。我現在一邊寫文章,一邊直發笑……這CEO可真妙。CEO的E是entertainment(娛樂)的意思嗎?
一次抄襲,多個輸家
【被抄襲者】:我的文章被抄襲,喪失利益不說,我更被雜誌社一副無所謂的回應給氣壞了(讀了雜誌社回覆的email後,我馬上在辦公室內破口大罵)…我當然是輸家。
【抄襲者】:「黃又怡」抄襲我的文章,用抄襲的方式,不用花時間和精力就可以輕易賺到「工作報酬」,但是沒想到抄襲的情事會曝光,可能面臨我的控告。抄襲者當然是輸家。
【雜誌社】:除非「經理人」雜誌事先知情,否則如果原先不知道該文章是抄襲的,而逕行刊登,這樣子還情有可原,只要肯主動道歉並刊登啟事,我可以原諒。但是雜誌社副總編「齊立文」對於這件事情的回應,卻是一種「文章 "參考" 來參考去是很平常的事,我看你的文章可能也是參考來的吧」的態度,你說氣不氣人?因為這樣的態度,雜誌社可能會面臨我的控告,所以雜誌社當然是輸家。
【被誤認為抄襲的人】:「陳芳毓」原本不關這件事,但是雜誌社將此文章上網時,誤將「作者」(抄襲者)寫成「陳芳毓」,造成第一時間被誤認為是抄襲者,無端捲入紛爭,當然是輸家。另外我要說:經理人雜誌對於雜誌和網站的管理如此鬆散,實在愧對「經理人」之名。如果我辦的雜誌用這麼鬆散的管理方式處理文章,那麼我的雜誌會名為「隨便啦!」雜誌…
《隨便啦!》雜誌
發行人:蔡學鏞
免責聲明:本雜誌內容是依據發行人的指示,隨便剪貼、抄襲別人的文章拼湊出來的。而且經常會將人名誤植,比方說把「希特勒」寫成「德雷莎修女」之類的。訂閱或購買《隨便啦!》雜誌者,表示認同我們的理念,不會對這一點小疏忽靠夭或嘮叨智慧財產權什麼的。
你還願意訂閱或購買這麼隨便的「隨便啦!」雜誌嗎?
【舉發人】:大陸讀者「賴勇浩」見義勇為,舉報這件事讓我知道。但是由於該抄襲文章上網時,雜誌社誤將「作者」(抄襲者)由「黃又怡」刊登為「陳芳毓」,所以舉發人將「陳芳毓」的名字公佈在自己的部落格上,因此遭到「陳芳毓」的強烈質疑。舉發人無端捲入紛爭,當然是輸家。
【連環錯】
1. 抄襲者通篇抄襲我的文章,且不註明出處,這是第一個錯誤。
2. 抄襲者當時任職於雜誌社,雜誌社不察(?),將這樣的文章刊登出來,是第二個錯誤。
3. 雜誌社將這篇文章上網時,將作者(抄襲者)名稱誤植為他人,是第三個錯誤。
4. 雜誌社面對我(被抄襲者)的質疑,不當一回事,竟然回信激怒我,這是第四個錯誤。這是我最不滿的一點。
整個事件,始作俑者犯法的人是「黃又怡」,但雜誌社的犯法情節也相當明確且重大。
超完美工作
★ 本篇文章作者是蔡學鏞,原發表於「蔡學鏞言程序部落格」。
★ 尊重智慧財產權,是文明社會的表現。
電影「超完美嬌妻」裡面,一個個集合美貌、家事、溫柔的嬌妻,讓該鎮男人彷彿置身天堂…這部電影讓我想起PC XT/AT電腦時代,我曾使用一個「紫微斗數」算命軟體幫同學算命,並用72 dpi的點陣印表機印出報表,同學的「婚姻宮」上面提到,他未來會有一個完美的妻子,「白天像淑女,晚上像蕩婦」…大夥兒看得狂笑。原來對這個軟體來說,「白天像淑女,晚上像蕩婦」就是完美妻子的特徵。我很好奇,對比之下,完美的丈夫不就是「白天像紳士君子,晚上像猛男種馬」?
最近我辭掉工作了,在我辭掉工作之前約兩個月,公司已經不付我們薪資,看起來公司是沒救了,所以我開始找工作…「完美的工作」。
對於完美的工作,每個人的期望都不一樣,有人對於完美工作的希望是「錢多、事少、離家近、睡覺睡到自然醒」,有的人對於完美工作的希望是「有學習空間、有成長機會、有升遷管道」。
而我對完美工作的要求,則融合了上面兩者。我希望「錢多、離家近」,但我不期望「事少」,因為錢多和事少,本質上是衝突的。我也不期望睡覺睡到自然醒,我認為只要「不要累得讓鬧鐘吵不醒」就夠了。我希望「有學習空間、有成長機會」,因為有挑戰,才會進步,才有成就感,工作也才有樂趣。我不期望有升遷管道,因為我希望一進門就已經是高級主管。
除此之外我還希望「穩定」。是的,穩定很重要,我已經太老了,不想再因為公司倒閉而換工作了,我希望能在一家公司待久一點。現代的社會,公司成立很快,公司關門也很快。
在我找到我的超完美工作之前,我現在先在朋友的公司暫時幫忙,這裡除了薪資比較低、離家比較遠之外,有學習空間、有成長機會,但「穩定」方面,就不好說了,但目前股東相當支持朋友的公司就是了。
朋友的公司雖然離我現在住的地方(東四環)很遠,但這還算好解決,只要我搬家就行了。我都已經從台北搬到北京,現在搬家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障礙了。(就算有東歐的國家要我去上班,只要工作適合,要我搬到半的地球以外的非英語系國家,我還是會答應的。)
目前在這裡的任務,有一部份的工作是我熟悉的,另一部分又是我不熟悉的,這種「60熟悉,40陌生」的工作任務,是我最喜歡的。我對自己的學習能力有相當高度的自信心,我通常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學會新的知識和技術。
這裡需要我發揮英文能力,和老外交流;需要我發揮技術能力,寫程式、搞架構;需要我發揮技術寫作與專利寫作能力;可以讓我學習管理能力,管理專案;需要我發揮行銷、寫文案、講課的能力,進行產品推廣……這是我喜歡的工作,如果薪資再高一點,工作再穩定一點,就好了,那就會是一個超完美的工作,完美程度足以媲美「白天晚上人格分裂」的超完美妻子。
偏偏事實不是這樣,而對我來說「薪資」和「穩定」這兩點相當重要的。我再重複一次,我已經太老了,不想老換工作,我希望能在下一個工作待很久很久,直到我需要戴老花眼鏡為止。… 所以我還在尋找我所謂的「超完美工作」。
2009年2月6日星期五
一段由上而下的公司解構過程
最近公司呈現一個有趣的現象:由上而下的解構(完全違反OO的原則)。更妙的是,這種由上而下的解構,並不是我們約好的,而是自然形成的。為什麼會導致這樣的解構方式,是有原因的,或許我有一天會披露出來。
公司的這種解構方式也算是一種奇觀,也很有趣,因為最近每個人在填寫離職單的時候,都找不到自己的直屬主管批示。在我離開後,我的屬下也會找不到我簽字。CEO能讓公司以這種方式解構,還不是一般CEO能做到的。我不得不說聲「佩服」。
平時和同事相處久了,現在要離開,不免顯得離情依依。同事自願幫我把剩下的東西搬回我家。看到公司的主管紛紛走了,我可以看出其他人內心也是忐忑不安。我會持續和一些同事保持聯繫,因為,這是一個很不錯的開發團隊,就這麼散了實在可惜。如果你們也在看我的部落格,我要告訴你們:
我很高興有機會和你們共事過。我唯一的遺憾是,咱公司不是沒有資金,不是沒有技術,不是沒有人才,而是…你們都知道我要說的是什麼,因為我在辦公室內已經跟你們說很多了。
其實正在解構的是公司,而我們並沒有真正被解構,我們還是一個一個的物件,只是不再被同一個公司所參考到、引用到。只要我們有被其他東西參考到,而不被GC清除掉,那麼我們就還有機會。嘿!說不定我們還能再當同事,再經歷過一段由上而下的建構過程,說不定呢!
我對經理人雜誌的公開回覆
蔡先生您好,
關於敝刊Steve Jobs簡報一文,遭網友指稱抄襲您的文章一事,我有幾點想要說明:
首先,本刊當初在發電子報之時,錯將原作者誤植為陳芳毓;簡單說,原作者並非陳芳毓,是本刊另一名已離職同事。
蔡學鏞:這是嚴重的錯誤,對陳女士和我都造成傷害。
其次,我看過熱心網友指出的「抄襲」部分,乍看之下確實可說本文「參照」了您的文章。然而,相信您也可以明顯看出,我們的作者已經做過某種程度的改寫,絲毫沒有逐字照抄,而是引用您文章中部分的「客觀事實」,例如簡報時間的長短、穿著、營造的氛圍等等,而這些或許在某種程度上,也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了,許多媒體都曾有類似描述。
蔡學鏞:推託之詞
我絕對相信,您的文章若非您個人的第一手觀察,也肯定是您廣泛閱讀國外報章媒體的報導,費心整理歸納而來,如果我們在並未採訪您本人及知會您本人的情況下,參照了您的智慧結晶,卻又沒有給您credit,而這是您非常介意之處,我想這是我們比較抱歉的地方。
蔡學鏞:真不巧,這篇文章恰恰是我第一手的觀察。
不過,也想請您體諒的是,身為文字工作者,我們時常必須參考報章雜誌書籍的文章,如果是逐字抄錄,勢必得註名出處;然而,若是經過個人的消化吸收,再換句話說寫出來,坦白說有時候也很難釐清那「原初的創意及著作權是歸屬於誰了」。相信若您曾處理過必須彙整大量資料的文章,一定也曾遇過類似處境,有些時候難免是借用別人的觀點,再用自己的口或筆說出。再說,您的原文有相當篇幅,我們的作者是從中節錄部分段落,我想絕對是無意要抄襲您的文章的。
蔡學鏞:消化吸收之後,文章還能長得這麼像?難道經理人雜誌的文章都是這麼樣到處「參考」別人的文章,然後「消化吸收」而寫出來的?
最後,我想回到本刊當時的題目發想流程,或許較能說明這整個過程:編輯台覺得賈伯斯是簡報大師,於是作者透過各種管道找到「賈伯斯與簡報」的文章,因而找到了您的文章。但作者並非僅參照您的文章,同時也參考了相關書籍文獻,然後從中找出最常被諸多媒體共同提及的特點。
蔡學鏞:推託之詞
說這些,希望不至於讓您覺得是對於「抄襲的辯解」,而是寫作這件事原本就有「創意的歸屬難以界定」以及著作權上「合理使用」的範圍。我們絕對不是惡意要剽竊您智慧的結晶,而是賈伯斯的風格和特色,某種程度上幾乎已經成為一種基礎常識了,而或許是您曾親眼目睹過,更因為您的專業,以致於能夠寫出生動寫實的文字,讓我們的作者覺得值得參照。
蔡學鏞:這是對我的一種稱讚嗎?
若您非常介意,我們願意在網站上相關文章後面註明「參考資料來源」,也希望往後再有類似或相關題材時,能夠藉助您的專長,親自訪問到您,或是第一時間告知您,以避免這種二手傳播的狀況。
蔡學鏞:前面先否認,現在又說要註明「參考資料來源」。往後有類似或相關題材時,千萬不要來打擾我,我沒閒工夫理會不認錯的人。
2009年2月5日星期四
經理人雜誌刊登抄襲我的文章,但他們態度依然強勢
之前也發生過吳淡如抄襲蔡佑吉的事件,吳淡如一開始也否認,後來在鐵證如山之下,只好承認且開記者會道歉。唉!這種事情,一定要這樣嗎?想到我還曾經訂閱過經理人雜誌,現在就覺得不值!
2009年2月4日星期三
被抄襲者的無奈
在一位大陸熱心讀者的告知下,我才知道,我在2007年發表於台灣iThome的文章「跟Steve Jobs學簡報」,被人抄襲,發表在「經理人月刊」。大陸Python編程名人賴勇浩對此有事件有詳細的說明 http://blog.csdn.net/lanphaday/archive/2009/02/03/3861077.aspx 。
或許我該開始對自己受到侵害的事件(例如被公司積欠薪資,文章被抄襲),採許法律行動,以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背叛麵包
我知道我不能為了吃一個麵包就花五個小時回家一趟,那麼,不吃麵包總行了吧!我可以改吃餅乾、麵條…我感到慶幸,「還好這些東西我家沒賣!不然我可真的得餓死了。」
我對麵包的忠貞並未持續多久,後來一次偶然的出軌,雖然有罪惡感,但有一次就有第二次,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,罪惡的刺鼻益發淡去,麵包的滋味恢復香甜。從怯生生地裹足不前,漸漸地,我開始大膽地走進別人家的麵包店,我晃動手上的鈔票:「老闆,來兩個波羅麵包」。
就像我對麵包的心理轉折一樣,許多在大陸的台灣男人,或許也是這樣的心態對待妻子。專程飛回台灣一趟和妻子溫存,或者就地找一個年輕女子?對男人來說,這樣的天人交戰不用花太久的時間,就會得到答案 -- 考慮到「運輸成本」、「時間成本」、「新鮮程度」、「口味變化程度」,大多數的男人會就地找麵包吃。
有的台灣男人只吃一家的麵包,有的台灣男人到處吃麵包,有的則比較凱,直接包下整間麵包店。他其實不知道,他所包下的麵包店,其實還被許多和他相似背景的男人包下了。就這麼樣,人和麵包店之間存在許多的複雜糾葛。有些時候,愛吃麵包的男人們甚至為了爭奪麵包而在麵包店前面大打出手。
每天下班時刻,大陸裝潢華麗的麵包店端出香噴噴地剛出爐的麵包,迎接上門的顧客,其中不少顧客是台灣人。不同的麵包口味,鬆軟的、酥脆的、香嫩的、甜辣的,不同的麵包形狀,麻花型、長條型、豐腴型、迷你型,變化多端的麵包,可以滿足各類顧客的喜好。
當台灣男人在大陸享用麵包的時候,他們在台灣合法擁有的那家麵包店,可能已拉下鐵門,不再相信麵包了。但男人卻不認為這是背叛,因為他們已經習慣這樣的看法:吃麵包就只是為了填飽肚子呀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