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

台灣之胱

By 蔡學鏞

如果你出國比賽做麵包拿冠軍、拍了電影得到影展的獎、在某國際球賽中得到不錯的成績、或者到收視率不錯的美國Talk Show中當來賓高歌一曲……反正只要在台灣島以外的地方被某些洋人注意到一兩天,且是正面事蹟(Sorry,阿扁),你就會被台灣的媒體封為「台灣之光」,儘管你嘀嘀咕咕地說自己不是什麼光,但媒體就硬要把這怪怪的頭銜給你,推都推不掉。

台灣之光封號相當氾濫,最近不少有識之士為文批評,我也就不多說了。相反地,今天我要談的是台灣之「胱」,沒錯!就是「阿桐伯膀胱丸」的「胱」。(看在我幫阿桐伯打廣告的份上,希望他送我一箱膀胱丸,反正我快到了吃這藥的年紀。)

我承認我是來攪局的,所以用了「胱」這個字。但不管怎樣,這「台灣之胱」總比「台灣之恥」來得好聽。隨便說人家是台灣之恥,實在太沈重了。但我用這「胱」顯然就輕鬆許多,用「胱」字取代「恥」字,顯得我相當寬宏大量。

我想到的第一個台灣之胱是:台灣的法院。最近因為受賄、亂判、積案的醜聞不斷,台灣的法院讓人民完全失去信心。法院就像是膀胱一樣,累積了很多廢物,需要好好地整一整了。我建議監察院採用高震波碎石法,排出這些法院的膀胱結石。

另一個台灣之胱是最近炒得很熱的「高雄召妓男」,連大陸的新聞都在播這件事,紅到大陸了,看得我啼笑皆非。價錢落在哪個Range、可以選服飾店店員或幼教老師、應該如何開Motel……這些在連日的新聞中都有詳細的說明。以後大陸同胞到台灣做這方面的消費就知道門道了。有這另類的宣傳,「高雄召妓男」絕對是台灣之胱!

我畢竟只是軟體工程師,不是記者,沒那麼多閒工夫持續追蹤更多的台灣之胱,於是我決定放棄「台灣之胱」一詞的商標,希望授權媒體自由使用,以找出更多台灣的醜聞鳥事,並封給他們「台灣之胱」的稱號。記者們,接棒吧!